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对写作能力的要求是: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简单的议论文和一般应用文,根据写作需要,确定表达的内容和中心,做到感情真实,内容具体,中心明确,浯言通顺,注意简洁得体。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运用联想或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鼓励有创意的表达。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格式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养成观察分析周围事物、收集积累语音材料、勤动笔多修改的习惯。
1.审题
审题就是仔细理解题目的意思和所提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审题是写好作文的第一步。如果审不好题,便会出现跑题或不切题的现象。
首先审定体裁。有的题目,写什么体裁的文章都可以,但有的题目,其中有些词语就是暗示体裁的标志,如果题目中有“谈”、“论”、“评”、“议”、“……的看法”(或“启示”)、“从……说起”一类词语,都应写成议论文;题目中有“忆”、“记”字样的,都是记叙文,有“颂”、“赞”、“唱”字眼的,应写成抒情散文;像“我家的小花猫”和“风筝为什么能上天”一类的题目,就适于写说明文。有的题目没有明显的标志,可以用加标志的方法审定,有的可以加“淡”,“说”,有的则可加“记”、“忆”,这样文体就好确定了。
第二,审定内容和范围。有时题目对时间、空间、对象、说理或抒情等方面都有一些限制。如“寒假生活二三事”,明确规定时间——寒假里,内容——记二三事。还有的用“前”、“后”等词来限制时间。如“暴雨前”、“放学后”。空间的限制如“我家的乐事”,“市场见闻”,都是对地点的限定。也有的题目限制了写作的对象,“我的一点收获”是写自己的,“我的好朋友阿芳”则是写别人的。
第三,审定中心与人称。有的题目中心很明确,有的则不明显。例如“校园新风”,“新风”即题目的中心。作文时就要紧扣这个中心,而不能大写校园生活,而忽略了“新风”的含义。至于人称,可根据体裁而定,一般地说,记事写入的文章可用第一人称,也可用第三人称,议论文多用第一人称,诗歌、散文一般用第一人称。
最后,是领会题目中的象征义和比喻义。高尔基的“海燕”象征着“无产阶级革命者”,“驿路梨花”中的“梨花”象征“雷锋精神”和“有雷锋精神的人”。“在阳光下成长”,“阳光”则象征“党的阳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幸福、美好”。人们习惯把教师比喻为“蜡烛”或“春蚕”,因此,“春蚕颂”、“蜡烛赞”之类的题目,自然是颂扬教师的。
还有供材料作文。这类题目关键是读懂所提供的材料,准确领会材料的思想内容,其次要特别注意题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