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060字。
谈古代进谏公文的说服修辞
□冒志祥 侯吉永
《修辞学习》2007年第6期
提要 作为人臣,进谏君王说服人主是一种高明的修辞活动。优秀的进谏类公文大都运用了切合君臣交际语境的说服修辞。以李斯的《谏逐客书》和狄仁杰的《谏造大像疏》两篇公文为例来看,它们在修辞的选择上采用了相同的策略;避重就轻,减少对立;以美为刺,照顾颜面;顺情入机,谋求共识。这些策略让他们的公文很好地发挥了应有的效果。由此我们可以对古代进谏类公文的说服修辞窥一豹斑。
关键词 公文 进谏 说服 修辞
一
我国古代谏言君王之非的公文。向来不在少数。但效果差别很大,有的被君王采纳,导致兴利除弊。有的却适得其反,激使统治者恼羞成怒一意孤行,进谏者也往往落得入狱或贬官远谪的下场。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君主见识浅陋、心胸狭隘。一是进谏者忽略了进谏策略。
上书谏诤人主,并非易事。因为被谏诤者高高在上,处在强势地位,谏诤者的生杀予夺皆掌握在他的掌心,所以进谏君王之非,多少有点与虎谋皮的味道。韩非的《说难》曾列举了游说人主的七种“身危”,八种忌讳,足见进谏之难。也正因此,进谏者往往会在文辞的选择和组合上下很大的功夫,以说服人主接受自己的主张。这样,说服人主也就演变为一种修饰文辞(修辞)活动。许慎《说文解字》对“修辞”二字的解释是:“修,饰也。辞,说也。”“辞”为进说、言说之辞,修饰文辞是为了使言辞、文辞合乎言说目的。(西方传统上也把“修辞学"Rhetoric定义为一种“说服艺术”art
of persuasion或者“良言学”science of speaking
well。)好的进谏性公文都运用了高明的说服修辞。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说服修辞包罗范围很广,比如逻辑论证、援引典故、巧设譬喻、类比推理等等,都对说服人主发挥作用。但这是一般文章学意义上的范畴。也就是说,一般论证文章也会用到这些修辞手段。进谏类公文本来就是议论文,自然也以此追求文章学上强调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满足这些条件似乎也未必能说服人主,让公文奏效。海瑞的进谏公文《治安疏》洋洋洒洒,纵横捭阖,读来酣畅淋漓,振聋发聩,不能不说是千古好文章,但却不仅未能说服人主改正错误,还直接导致自己下狱。评价一篇进谏公文的优劣。首要是看其是否达到了预期行文目的,是否发挥了积极的现实作用。进谏公文的特殊在于必须围绕着人臣与人主的政治交际语境,所以,好的进谏公文除了满足一般文章学范畴的修辞外,还有一些专门适应其交际语境的特殊的修辞技巧。本文讨论的中心就是进谏类公文特殊的说服修辞。
二
本文拟选两篇文章来讨论进谏类公文的说服修辞,一是李斯的《谏逐客书》,一是狄仁杰的《谏造大像疏》,它们在修辞的选择上采取了一些相同的策略。
(一)避重就轻。减少对立
《谏逐客书》写于公元前237年,当时秦王已经听从宗室大臣的建议,颁布了逐客令。而令(命令)是公文中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文种,一经发布,尤其是君主发布,自然是金口玉言,受令者必须绝对服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不允许抵制违反。在这种情况下。李斯上书就等于抵制“圣旨”,公然对立。但李斯采取了一个很好的策略。他的《谏逐客书》是这样开头的:“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大臣们建议驱逐客卿,我私下认为这是错的。在李斯的叙述中,秦王还没有下达逐客令,他只是对大臣们的建议发表一点个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