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约7140字。
  《怀念红狐》教学参考
  《怀念红狐》是当代青年散文家刘志成的散文名篇,最初发表于《中华散文》2001年第7期。作品一经面世即被数十家报刊争相转载,一时间洛阳纸贵。刘志成,这个原先并不为多数人熟知的名字在一夜之间迅速蹿红。评论界更是好评如潮,称他是“大境界、大手笔、大孤独、大景观、大气质、大性格、大生命”的新锐散文家,就连向来吝啬赞美、不肯轻易以美论人的塞上才子尚贵荣也说:“悲哀、沉重、兴奋、惊奇、激动不已、欲哭无泪……这是我读完志成散文后的真实感受。”而事实上,刘志成的走红,恰恰是在作家经历了人生太多太多的磨难,尝遍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的苦难之后,将他的人生体验凝结在冷峻而优美、深邃而博大、凝重而刻峭的文字之中的,用著名评论家徐无鬼先生的话说,是“血水”的写作。
  刘志成是贫瘠、荒凉的陕北边地走出来的一个吃够了苦、受够了罪的民工和“盲流”,他蹬过三轮车,下过矿井挖煤,忍受过饥饿和歧视,失过业,离过婚。或许正是这样的人生历练使他的散文淬去了浮躁与世俗、沥尽了浮饰与浅薄,走向崇高与博大。作家总是以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感知着世界,以一种悲凉、感伤、忧虑的沧桑情愫体察着人生,从而使他的作品跳出同时代“小女人散文”的低糜情调走向更为阔大的境地,走进人们的内心世界。难能可贵的是,作家并不囿于一己之悲,一己之痛,而能在作品中对自然、人类、社会表现出一种发自肺腑的忧患与终极关怀。这或许正是《怀念红狐》之所以成为当代散文经典名篇的重要原因。
  《怀念红狐》全文共7个自然段,总体上以时间为序,写一只红狐迫于养育幼崽的无奈,在一个月夜偷了“我”家的一只花母鸡。几天之后,红狐与“我”狭路相逢。追逮无望之后,父子俩便将红狐的四只幼崽抱回了家。又是一个月明之夜,红狐跪在了主人的院子里,嗥哑了嗓子,乞求归还它的孩子。主人一家最终将幼崽交还于它。在故事情节的推进流程上,全文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1—5段,写路遇红狐,捉其幼崽。
  文章开篇写“我”在锄地返回的路上一眼便认出偷自家鸡的那只红狐正站在不远的沙丘上,于是“心里腾地起了一团火”。起笔是突兀的,作家单刀直入地将人狐之间水火不容、两难调和的矛盾对立直接呈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心生疑窦。悬念式的开头不仅使刚刚介入文本的读者的情绪陡然紧张起来,激发起读者强烈的阅读兴趣,更为下文的叙写支撑起了一片神秘的空间,引领着下文情节的发展。
  接着,作家以电影技巧中闪回的方式插入交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我”之所以如恨仇人般“腾地起了一团火”,是因为它在十多天前的一个月夜里,在一个“淡淡的麦香渗在月光里浸濡了村子的夜空,仿佛要流进人心里来”的美好日子里,偷去“我”家那只花母鸡;而那只花母鸡本来是打算卖了给“我”攒学费的,为此母亲唉声叹气,父亲响响的抽着闷烟。红狐的这次“亮相”,单从写法上看,作家抓住红狐的本质特点来写,写它的动作敏捷,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踪影:“一团红艳艳的火团在眼前掠过,蹿上院墙,箭一样地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然而,这种看似随意的描写,在深一层次上却显示出作家的匠心,其中包涵着许多深沉的意蕴与潜在的旨趣。精彩的描写之后,我们不禁要问,红狐本质上就是小偷吗?不做小偷能活吗?红狐真的就这么怕人吗?人真的非得将红狐恨得咬牙切齿吗?……这些隐含在字里行间看似很幼稚的问题,让任何一个思想成熟的读者都难以回避,不得不作这样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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