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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刀的杀人要刀店负责吗?
课文分析
这是一篇“七君子”攻守兼备的法庭辩论。“七君子”,即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等七位爱国人士。1936年11月,因在上海发动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在狱中,他们坚贞不屈,利用法庭继续斗争,显示了正义的力量。
“七君子”在非常时刻展示了娴熟精湛的论战技巧。他们面对审判长连珠炮式的发问,攻守兼备、虚实相继;善于捕捉漏洞,归谬反诘,变被动为主动,使对方恼羞成怒、狼狈不堪。
先看第一次审理。
审判长问:“你赞成共产主义吗?”沈钧儒避开问题的锋芒,没有直接回答赞成还是不赞成,却说:我们从不谈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要我们承认什么主义的话,那就是抗日主义、爱国主义。而在当时是不能给“抗日”和“爱国”定罪的。为了给“七君子”罗织罪名,审判长强硬地指出:“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沈钧儒运用了类比归谬论证,说:“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言外之意是说共产党可以抗日,我们也可以抗日,而不一定和共产党有什么关系。审判长不甘心地指出:抗日是共产党的口号,共产党怎能真的抗日?他们一面主张抗日,一面主张土地革命。他可能是希望引起“七君子”的反驳,借此落实“七君子”和共产党有关联的罪名。沈钧儒却不上当,机敏地说:共产党是否真能抗日,要问共产党,我不知道。审判长只好直接指出:“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吗?”沈钧儒又是虚晃一枪:假使被共产党利用了,只要是为了抗日,我们甘愿。审判长屡屡受挫,却不甘心就此偃旗息鼓,就更露骨地追问:“组织救国会是共产党指使的吗?”沈钧儒回答:“救国会会员很多,是否有共产党,无从知道。对于入会之人,不能问他是不是共产党,只问他抗日不抗日。并且共产党哪里会自己说明是共产党呢?所以要问也问不出来。”所答非所问,重申救国会“抗日”宗旨,而撇开是否与“共产党”有关联不谈,让审判长抓不住把柄。最后一句话捎带讥嘲了审判长的愚蠢。
再看第二次审理。
第二次庭审是从“你们主张容共吗”问起的,具体涉及“联共抗日”以及引发“西安事变”两条“罪状”。
审判长首先问:“你们主张容共吗?”而后又问:“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容共”与“联共”二者之间是罪名和罪状的关系(从辩论的角度看,是论点与论据的关系),所以审判长先从“容共”问起。李公朴反唇相讥:国民党创始人孙中山先生就主张“容共”,实行“容共”,难道他也有罪?国民党政府以此定罪岂不荒唐!他接着反守为攻,矛头直指国民政府反对抗日,指出:“连我们集会纪念中山先生,援助日本纱厂罢工也被列为罪状,试问你们要不要做中国人!”
接下来是关于“主张联合共产党”的辩论。
审判长避而不谈抗日,而是问:“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按照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共产党”是非法组织,“容共”自然违法。审判长自知理亏,在这里有意隐去了“抗日”二字,只谈“主张联合共产党”,其用心不言而喻。史良则盯住“抗日”问题不放,反驳道:“好比一家人,强盗打进门来,我们叫家里兄弟姐妹不要自己打自己了,首先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强盗,这有什么错?能说是危害民国吗?”接着反守为攻:“只能说危害帝国──日本帝国主义,除非检察官是日本人,才会判我们有罪!”史良采取的策略与李公朴如出一辙。
至此,审判长无言以对,顾左右而言他,提出“人民阵线”问题:“《生活日报》说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