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包 拯
课题精解
作者简介
脱脱(公元1314—1355年),字大用,元代史学家,出身于蒙古贵族。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脱脱被按成制授袭提举司达鲁花赤。次年,他奉诏入朝觐见皇上升迁脱脱为内宰司丞,兼任前职。五月,又任命脱脱为府正司丞。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文宗亲自授予他虎符,升调他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又让他兼管宣政院事务。五月,朝廷迁他为中政使,六月,又任命他沩知枢密院。从他进京起,不到六年时间,脱脱由于深得宣帝的信任,一连官升数级,成为朝廷省、部级大员。
题目解说
本文选自《宋史·包拯传》,选人教材时作了删节。“传”是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司马迁创设纪传体史书编写体例,此后历代以为著史正例,正史都采用纪传体的形式。一般来说,“传”主要叙述传主的生卒、地望、职官、生平事迹等内容。
相关资料
包拯(999一l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字希仁。天圣进士。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为官刚正、执法严峻。著有《包孝肃奏议》。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作为封建清官的典型,演为戏文,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形成丰富的传说。
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包公先任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后又升为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两任满后,他刚正清廉的英名已经传遍天下,因此调到了京城,任殿中丞,后来又历任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知谏院,还曾多次任地方官,如转运使。
课文内容精解
字词精解
1. 生字正音
鬻(yù) 徙(xǐ) 遗(yí) 涿(zhuō) 惮(dàn) 嫉(jí) 茔(yíng)
2. 字形辨析
鬻—弼 徙—徒 涿—逐 惮—禅 茔—莹
3. 难词释义
徙:调动(官职)。
迁:晋升。
遗:赠送。
岁满:满一年。
遂:于是,便。
权:姑且,暂且。
率:大抵,大都,一般。
忠:办事尽心竭力。
恕:仁爱,推己及人。
尝: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