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5670个字。
“表达•交流”综合实践说明简洁之美
(一)课堂教学要求:
【教材分析】
结合本单元课文的内容,“综合实践”训练用简洁语言表情达意的功夫。本单元新推出“友情推荐”,内容是关于书面词语和口头词语的区别。
【教学目标】
1.初步了解简洁之美,在言说中追求语言的简洁。
2.初步了解叙述与描写这两种表达方式的差别。
3.有兴趣的同学得以领略古代汉语词语和口头词语的区别。
【教学重点】
叙述与描写这两种表达方式的差别。
【教学难点】
书面用语的“雅”和“俗”。
【教学建议】
1.故事导入。
当年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
同学们可能会想出“逸马道杀犬”“逸马毙卧犬”,或“马逸杀犬”“马杀犬”,等等。但是,不是越简越好,因为,简洁,往往是以意思的损耗为代价的,相对于“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和“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而言,欧阳修的“逸马杀犬于道”,固然简洁,但是,没有说出“卧”的意义;比欧阳修更简洁的“逸马毙卧犬”,有了“卧”的意义,却也遗失了“道”的意义,可见,简到什么程度,是有个极限的,要视表达(修辞)的目的而定,适可而止。简洁,不能变为简陋。在这个练习中,能使学生考虑到写作要尽可能地简洁,初步形成删繁就简的观念就好了。
2.梳理知识——叙述和描写。
(1)什么是叙述呢?先举个例子:
这一年秋季,她们学会了射击。冬天,打冰夹鱼的时候,她们一个个登在流星一样的冰船上来回警戒。敌人“围剿”那百顷大苇塘的时候,她们配合子弟兵作战,出入在那芦苇的海里。(孙犁《荷花淀》)
写出了时间的推移:这一年秋季——冬天,打冰夹鱼的时候——敌人“围剿”那百顷大苇塘的时候;写出了人物活动的进程:学会了射击——来回警戒——配合子弟兵作战——这种较为简略地表述事物的变化或人物行为的方法,就是叙述。
(2)叙述可分为概括叙述和具体叙述,二者的语言都要求简洁、明了。
简洁,就是指语言的简要干净。要做到每个词语、每个句子以至每个段落、层次都是必不可少的,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在叙述中就要避免重复累赘,节外生枝。明了,就是要将事物的变化与人物的行为交代清楚,指代要明确,因果要照应,用语要贴切,不能含糊其辞,使人不得要领;无论是顺叙、倒叙,还是插叙、平叙,所叙述的人和事都要井然有序,即使是头绪繁多、若即若离,也应使人一目了然。
(3)语言简洁要做到:叙述语言应尽量不用可有可无的字句,能用一个字说清的就不用两个字;上文已提及的下文就不必重复(修辞上的需要例外);能用概括叙述的就不用具体叙述;能用代词的就不用名词。
要使叙述的脉络清晰、主次分明,就不能过多地旁生枝节。叙述事件的发展过程不是记流水账,从开端到结尾一笔不漏。不言自明的就不必赘言;事件发展过程中次要的或无关紧要的环节可少写或不写;事件中的可有可无的人物就不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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