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3小题,约12160字。
衡水中学2011-2012学年度高二年级上学期一调考试
高 二 语 文 试 题
注意事项: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试卷共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涂卡时请按照题目的顺序依次来涂。
第Ⅰ卷(共67分)
阅读下文,完成1-3题(共9分,每小题3分)
敬畏之心与文化自觉
古人对文化什么态度?用现代的话说是有点“文化至上论”的。刘勰在《文心雕龙》开篇就写道“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意思是说文化、文章、文采太重要了,它是与“天地”一起诞生的啊。而且他还洋洋洒洒地写道:日月星辰是上天之文。山川草木是大地之文,它们与“肇自太极”的人之文,鼎立为三,合而为一。它也就是“道”。刘勰突出了“人文”、也就是文化的崇高性、永恒性,如江河行地,日月经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种文化观念来自儒家,自从“独尊儒术”之后,它就占了主导地位。自古以来,凡是与儒家经籍有关、和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都受到尊重和敬畏,甚至有点神圣化,如说“仓颉造字”后“天雨粟,鬼夜哭”之类。
古人不仅相信文化的崇高和永恒,而且把它视作民族凝聚纽带。世界大多数地方依靠种族或宗教的认同作为民族凝聚纽带的,而我们则主要靠文化。所谓“《春秋》之法,中国而夷礼则夷之;夷而中国则中国之”。就是说按照《春秋》大义:哪怕你是“夷”人,一旦采用“中国(中原王朝)之礼”,就按国人对待;如果你是“中国”人,用了“夷礼”。则按照“夷人”对待。可见是否进入中国文化成为判别人群归属的决定因素。在儒家看来,“礼”是文化的核心。
儒家的信徒以担荷道统自命,他们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其终极目的就是“行道”,或者说是以“道”化众,使人人都受到文化的熏沐。这样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司马迁把自己坚持在屈辱下生存写作《史记》看得“重于泰山”,也就懂得了曹丕为什么说写作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些士人都有充分的文化自觉,他们把创造文化和传播文化视作安身立命的基础。他们相信自己的事业是上通于天的:“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思飘云物动,律中鬼神惊”这些名句就是这种意识生动的概括。
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农业文明为背景的,可以说在地球上所有的农业文明中它是发展得最精致、最详密、最完美的一个。然而,近百年来我们又处在社会转型和革命振荡之中。传统文化因为代表既往而失去了原有的光环,原有的敬畏心,自然会随之衰减。上个世纪从60到70年代,极“左”思潮高涨,扫荡文化运动一浪高过一浪。此时“文化”乃是一个负面词汇了,传统文化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遑论敬畏!这时的传统文化成为妖魔。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虽有根本改变,但并非“复旧”,而是被纳入孔方兄的营垒。因此“渎经热”、“古董热”、“收藏热”,乃至种种弘扬“国粹”热都不免与“赚钱热”有或明或暗的瓜葛,与文化关系不大。看到一幅字画,一款文玩,第一判断都是“值多少钱”?过去被“政治的正确”打压扫荡,进而妖魔化;现在是被金钱任意驱使,日益庸俗化。两者虽不同,对文化的蔑视则是一样的。因此,现在人们干的许多事关文化的事,让旁观者看来最没文化。大约都是金钱在当家作主的缘故。
朱熹在《中庸注》中说“君子之心,常存敬畏”。他指的是上面所说永恒不变、天人合一的道或文化,正是这种兢兢业业的态度,肇自孔孟的“道统”延续至今。现在我们努力建设法治社会,这也包含着文化重建。对“道”、“文化”的理解和定位,我们自然会与朱子有很大差别,但文化重建不能完全脱离本土资源也是不争事实,特别是传统的文人士大夫那种质朴的精神、敬畏的态度是我们重建文化、进而形成文化自觉过程中必不可少的。
1.下列说法不属于“文化至上”的一项是 ( )
A.凡是与儒家经籍有关、和由此衍生的典章制度、礼乐诗文都受到尊重和敬畏。
B.儒家的信徒无论从政,还是“立言”,其终极目的就是“行道”。
C.司马迁、曹丕等把创造文化和传播文化视作安身立命的基础。
D.现在,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法治社会,这也包含着文化重建。
2.下列说法或行为,不属于文化自觉行为的是 ( )
A.司马迁把自己坚持在屈辱下生存写作《史记》看得“重于泰山”。
B.曹丕说写作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C.李白写文章追求的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D.朱熹认为对文化要有“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的态度。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刘勰把人文、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三者合而为一,突出了人文的重要性。
B.“礼”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判别人群归属的唯一标准。
C.上个世纪将文化妖魔化和庸俗化都是对文化的蔑视,谈不上对文化的敬畏。
D.当下,我们应该学习传统的文人士大夫的质朴精神和敬畏态度,进行文化重建。
二、古代诗文阅读(共38分)
(一)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安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待。”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复考。明年,三府举安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按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建初八年,迁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宜还其生口①,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既得生口,当复妄自夸大,不可开许。安独曰:“北虏遣使奉献和亲,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不宜负信于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桓虞改议从安。太尉郑弘恨之,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司隶校尉举奏,安等皆上印绶谢。肃宗诏报曰:“久议沉滞,各有所志。盖策由众定,君何尤而深谢?”帝竟从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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