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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百家争鸣”2016年8月号第11辑
整理 fcs2002
1. 城管要扩权,先得自身硬起来
2. “在家上学”需要立法规范
3. 无缝监管方能斩断冻品走私链
4. 最低工资能不能“甘蔗两头甜”
5. 实体经济的成本该如何降下来
6. 预防校园暴力需要课堂以外的努力
7. 为了招商引资就能喝茅台吗
8. 问题官员何以沉醉于“比烂”中
9. 读懂“不愿父母探望”的尴尬
10. 健康中国需要大处方大视野
11. 不能纵容平台当“甩手掌柜”
12. 让在家教育少点偏执多点理性
13. 每一个奥运全景都是切片
14. 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
15. 道歉别当危机公关做
16. 斑马线内外的文明走向
17. 奥运荣誉从来与国家民族息息相关
18. 全民健康要义在提升生命质量
19. 用“心”疏解才能各得其所
20. 没有白来的和平与安全
21. 电商时代呼唤绿色包装
22. 大伯迷上“健康讲座”
23. 明星应以“读书少”为耻
24. “守土尽责”要做好这些事
25. 大件垃圾处理应让市场唱主角
26. 看好央地财政事权改革的长期效益
1. 城管要扩权,先得自身硬起来
2016-08-24 12: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北青报特约评论员
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贴条儿”直接涉及许多普通居民的利益关系,如果城管人员自身素质不具备,很可能引发更频繁的冲突,对城管部门的形象来说,就会产生“减法效应”和“除法效应”,而不是“加法效应”和“乘法效应”。
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今年初,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该部主持起草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近日发布,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办法》提到,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相对于过去,城管执法的范围和权限有所扩大。舆论特别关注的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过去是没有的,而按照《办法》,交管部门的一部分权限被划归城管,城管也可以“贴条儿”了。
有关专家认为,《办法》中体现出坚持综合执法的发展方向,合理体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对城市管理熟悉的人不难发现,这种改革方向不仅体现在《办法》中,而且在实践中早已经开始了探索。这些年来,不少地方都推进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推进从专业执法向综合执法的演变。一些城市以城管为基础,成立了专门的综合执法部门,这种职能的转变,对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这种责任的承担,与能力作风是分不开的。就目前城管的能力作风来看,能够承担起扩权使命吗?这是不免让人担心的。
在公共舆论场上,只要提到城管,很多人都是“嘿嘿”,给出的答案是“你懂的”。应该承认,一些人对城管存在一定的“傲慢与偏见”,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妖魔化成分。其实,脱去那身制服,走进下班的人群中,城管人员与其他行业的从业者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面对着普通人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因此,对城管人员不应该另眼相看,也不必冷眼看待。而且,从当下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城市的整体运行和城市生活的保障,也离不开城管部门。很多人都讲,如果环卫部门停摆三天,城市不堪设想,其实城管也是如此,如果城市没有城管,城市生活恐怕也会是一团糟。
当群情所向时,其中有非理性的成分,也不排除有理性的因子。对城管的态度正是如此。不必讳言,现实中一些城管人员的素质不佳,由此直接影响到城管部门的形象,制约着城管功能的发挥。现在,如果讨论给城管扩权,包括以后可以“贴条儿”了,依现在一些城管人员的素质,较之很好履行职能还有不小的距离。“贴条儿”直接涉及许多普通居民的利益关系,如果城管人员自身素质不具备,很可能引发更频繁的冲突。如果一着不慎,对当前城管部门的形象来说,就会产生“减法效应”和“除法效应”,而不是“加法效应”和“乘法效应”。
在现行城市治理结构中,城管发挥出重要的职能,而从城市的发展方向来看,城管的职能还应当更加强化和有效,从专业执法向综合执法的演变,这个改革方向还会延续下去。城管部门惟有打铁自身先硬起来,才能让执法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如果像少数城管人员那样,既不守法,也不讲理,更不懂情,不能在法、理、情上交出合格的答卷,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城管工作的要求。
当务之急,还要科学界定城管执法范围,明确责权关系,提高各地城管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督促城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同时建立相关监督处罚机制,将城管置于法律、舆论监督之内,防止城管逾越权力、以权谋私、侵害民众利益。(北青报特约评论员)
2. “在家上学”需要立法规范
2016-08-24 12: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蒋 理
最近,一则题为《女儿成为“父亲教育实验品”,21岁女儿考不过初中试卷》的新闻,引发媒体热议。昨天《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认为,四川泸州居民李铁军对女儿教育模式的最大问题是,完整的家庭结构被破坏,李铁军的妻子不仅离开,而且还曾提起诉讼,要求李铁军把女儿送回学校,而女儿独自学习和成长,其间没有可交流的小伙伴,人际关系几乎虚无化,孩子就此生活在一个封闭世界中。
近年来,我国舆论针对“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的看法很纠结:当孩子成长得不错,知书达理时,舆论往往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这是勇敢摆脱应试体制,而当某个家庭的“在家上学”效果不好时,舆论又抨击父母把孩子作为“私人财产”,自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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