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约21140字。
  传记是高考在实用类文本中选取最多的一种文体,这一文体和小说、写人叙事散文有相似之处,但又有独特的特点。因此本课题先让考生把握传记的文体特点,再让考生掌握读懂传记的方法。这样在解答高考题目时能有的放矢。传记是以写人为主的一种文体,因此围绕“传主”来命题是必然的,结合近几年高考题型,这方面体现在传记这一文体中有三大题型:“概括分析传主事迹”、“概括分析传主的形象”和“分析概括传主作出贡献、取得成就的原因或个性品质形成的原因”。
  热点题型一概括分析传主事迹
  例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传主的事迹,构成了传记材料的主体,直接对表现人物形象特点、品质以及思想风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阅读一篇传记,首先应围绕传主的事迹来进行梳理,看看写了有关传主的哪些事迹,再进行概括归纳。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绘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了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奋斗终生。我绝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动员他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林科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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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副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菌》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①因为岭南大学的需要,中断学业,提前回国效力;②把自家的花园洋房和积蓄捐献给国家,并主动提出减薪;③带病编写教材纲要,为筹建沈阳农学院辛勤工作。
  【提分秘籍】
  概括分析传主事迹“4出”法
  热点题型二概括分析传主形象
  例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梁宗岱先生
  宗岱喜好辩论。对于他,辩论简直是练武术,手、腿、头、眼、身一齐参加。若一面走路一面辩论,他这种姿势尤为显著:跟上他的脚步,和跟上他的谈话速度一样不容易,辩论得越激烈,他走得越快。他尖声喊叫,他打手势,他踢腿。若在室内,也完全照样。辩论的缘由呢,为字句,为文体,为象征主义……而最难对付的往往就是为某两位诗人的功过优劣。要是不跟宗岱谈话,你就再也猜不着一个话题的爆炸性有多大。多么简单的题目,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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