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共23题, 约17780字。

  河北省重点高中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联考语文试题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一、现代文阅读
  (一)现代文阅读I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社会性死亡”最早出自美国作家托马斯•林奇的《殡葬人手记》。他认为人的死亡分三种:一是听诊器和脑电波仪测出的肌体死亡;二是以神经末端和分子的活动为基准的代谢死亡;三是亲友和邻居所公知的死亡,即社会性死亡。托马斯的本意是提醒人们要善待离世的人,因为其依然具有续存价值。
  如今,“社死”成为网络流行语,其含义多指某人的“丑行”被广泛传播——其“丑行”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捏造的——致使这个人被网民“公开处刑”,说明他(她)已经“社死”。“社死”有些是个人以自嘲的方式自我暴露,然而,有些场景下,“社死”成了有些人肆意公布他人信息,并使其暴露在众人凝视下的泄私愤行为,完全不顾对方的人格权益。要知道,以“社死”为目的的维权,或故意制造他人“社死”的行为,往往存在违法风险。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明确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其中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显然,以“社死”为目的的信息传播行为,不但可能侵犯名誉权,也可能侵犯隐私权。
  新媒体时代,新兴传播渠道,无疑扩大了大众对外公诸其诉求的机会。新型媒介的发展方兴未艾,我国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相对包容宽松。然而,有些网民不能误认为“动动手指”“敲敲键盘”,便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正当权利。
  面对他人恶意制造的“社死”,个人要学会依法维权。诸多“社死”事件中,利益受损者往往缺乏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公众处理个人信息时,要明白个人行为“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进行与处理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实际上,即使基于个人同意而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个人也有权撤回其同意。但遗憾的是,很多类似事件,有的人往往在沉默中任由个人信息在网络中传播。
  个人权益受损后要学会救济。一般而言,救济分为三类;一是社会救济;二是私力救济;三是司法救济。社会救济有时也称为社会救助,是社会基于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弱势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消极措施。对遭受“社死”的受害者而言,社会救济意味着能够获得同情和理解,甚至能够获得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声援。私力救济指的是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实施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比如自己澄清事实等。司法救济则指当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做有效的补救,以最大限度地救济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最大程度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
  总而言之,以泄私愤为目的,发布不实信息,让他人陷于“社死”的处境,本质上是以追求正义为幌子、裹挟社会情绪、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
  (摘编自聂书江《制造他人的“社会性死亡”:小心裹挟情绪的伪正义》)
  材料二:
  站在我们写作者的角度看,人的“社死”时刻是耐人寻味的,它比纯粹的美好时刻或丑陋时刻更吸引我。当个人在社交场合遭受挫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社会性死亡”的本意是提醒人们要善待离世的人,因为他们依然具有续存价值。它并非网络新媒体出现后的产物。
  B. 作为网络流行语的“社死”的含义是指某人或真实或捏造的“丑行”被他人肆意公布,并使其暴露在众人凝视下的行为。
  C. 如果没有经过调查就利用网络舆论发布不实言论,哪怕以正义为名,让他人陷于“社死”的处境,也是一种非法行为。
  D. 当小说中的人物遭遇“社死”时刻,内心世界极为复杂,是让写作者将笔下人物内心的复杂性呈现出来的创作良机。
  2. 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有些人将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随手一拍就诉诸网络,这种网络曝光的便捷性和随意性很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
  B. 因“社死”而权益受损,个人要学会依法维权,但以恶意制造他人“社死”为目的的维权却可能是侵权的。
  C. 写作者充分看到了“社死”时刻的创作价值,只要抓住这个“良机”去窥探人物的内心世界,就能够展示“社死”的复杂性。
  D. 用材料一的观点来评价材料二的行为,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在网络空间,如果写作者带着隐秘的欲望围观评判,也会成为“社死”的推手。
  3. 根据材料一的内容,判别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救济的范畴(   )
  A. 一个清华女生在食堂,怀疑自己被一位男生“咸猪手”。她在朋友圈公开了这名清华学弟的名字和学号,声称让学弟“社死”。男生当场否认了学姐的说法,并表示可以通过调取监控以证清白,后来,监控摄像头还原了学弟的清白。
  B. 广受关注的伪造血衣诬陷老师体罚的广州妈妈被判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一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C. 现实题材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讲到了随机杀人案的凶手在案件发生后遭到了网民的疯狂攻击。一些媒体为了获取更吸引受众的新闻,甚至直接将话筒伸向了凶手的家属,要求他们血债血偿。凶手的父母为了躲避媒体的追击,只能躲到一个小渔村里过着艰苦乏味的生活。
  D. “天价便饭”视频中,爆料游客称“一顿便饭收费1900元”,并继而给该店贴上了“黑店”的标签。可后来经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店明码标价,斤两正常,海鲜加啤酒的“大餐”也显然不只是“便饭”。
  4. 请结合材料二内容,具体分析“你之蜜糖,我之砒霜”的含义。
  5. 根据两则材料内容,概括“社死”的复杂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解析】
  【1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筛选并辨析信息的能力。
  B.“……‘社死’的含义是指……”错误,选项缺少“自嘲式的‘社死’”这一限制,且断章取义,原文为“‘社死’成为网络流行语,其含义多指某人的‘丑行’被广泛传播”“‘社死’有些是个人以自嘲的方式自我暴露,然而,有些场景下,‘社死’成了有些人肆意公布他人信息”,而且原文是“有些场景下”。
  故选B。
  【2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的能
  (二)现代文阅读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生
  路遥
  农历六月初十,一个阴云密布的傍晚,盛夏热闹纷繁的大地突然沉寂下来;连一些最爱叫唤的虫子也都悄没声响了,似乎处在一种急躁不安的等待中。天闷热得像一口大蒸笼,黑沉沉的乌云正从西边的老牛山那边铺过来。地平线上,已经有一些零碎而短促的闪电,但还没有打雷。只听见那低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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