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约16610字。

  高一下名校期中考试小说阅读精选(一)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中秋晚
  凌叔华
  中秋节夜晚,月儿婷婷地升上屋脊,庭院地上好像薄薄地铺了一层白霜,远近树木似笼罩在细霰中。正厅里不时飘来果饼菜肴味。
  她吩咐厨子:“一会儿开饭,这碗鱼不必再烧了,这盘团鸭没有炖软,再炖炖吧。”
  敬仁斜挨在椅子扶手上迷蒙着眼休憩,从他笑容上就知道他十分满意她的布置。他认得她今晚穿的衣裙,是春天新婚穿过的那一套湖色华丝葛,裙脚绣着金碧折枝花。颊上透露出可爱的桃花色,他觉得她今晚非常美。圆圆的下巴衬上含情的笑靥更觉得可爱。
  “我娘说吃了团圆宴,一年不分离。”她依在他怀里说。
  刚上第二盘菜,看门的老董跑进来:“老爷,大石作那边打电话来请您即刻过去,姑太太不行了。”
  敬仁离席要走。太太觉不好过,但极不愿他此时走,因为团鸭还没上。没吃团鸭,团圆宴不团圆,她怕这是他们来日的征兆。
  “吃些饭再去吧。今晚的饭是要吃的。”敬仁心里难受,但他知道中秋宴是要吃的,他就喊:“拿饭来吧,备车,我就要出门!”盛上饭,他泡些鱼汤匆匆吃了。团鸭端上桌时,他已在漱口。她可怜地望着他:“吃块鸭子再去!”她拣了一块肥的夹碟子里。
  “没工夫吃了,人家在那咽气盼我!”
  她十分委屈,又怕不吃团鸭真会成征兆,就低声央他:
  “不吃团鸭是不好的,你得吃这块。”他只得坐下夹起送到嘴内,觉得油腻又吐了出来。
  他匆匆坐上车,此时已近夜半,月已到中天,那清澈惨白的月光射在玻璃窗上,格外使人觉到凄寂生感。太太坐在窗前惘惘胡思,想到今夜家宴便觉得悚然,好像恶运魔神此时正围住那块没吃进去的鸭肉,商议如何摆布敬仁。
  她好象置身在迷暗的森林中,恐怖忧愁缠住了她。她只盼有人用手领她出来。她想只要能拉着敬仁的手,就可以去了大半的忧愁了。
  敬仁回来了,满脸苍白,眼睛红晦:“我早去五分钟就见到她了。都是你要我吃那团鸭,耽误了时间。可怜她只有一个干弟在京城,临死都会不到。”他回想方才干姊的景况,一张瘦削惨白的脸,睁着阴晦带泪渍的眼,披着稀松乱发,盖着张白布被单,上头撒了些黄钱,地上一对死白油烛点着,中间插了一股香。
  “咳,我们真对她不住!都是你强我吃那碗饭,张妈告诉我她咽气时还喊人找我呢。”
  太太本忌讳大节日说死人,听敬仁连连埋怨自己只得勉强忍住道:“别只埋怨我吧,大节下少见一个死人好多着呢。”
  “想不到你这女人心肠这样硬,人家孤冷冷死了,你还说不见她好多着呢!”他转悲为怒,伸脚把鞋子向上一摔,竟把茶几上的花瓶碰了下来,砸一个粉碎。又是一个不吉祥!一时间她又悲又气:“怎的了,你今晚是成心给我过不来!”她抽咽地哭起来,“大节下,饭也不肯吃,瓶子也摔破。还过什么好日子!”
  他望见她红肿的鼻子硕大,那觉得可爱的嘴唇已褪尽胭红,只见一个酱紫的扁着的嘴。这是婚后第一次他觉得他的女人难看。他惘惘怆怆走到中庭,圆圆的皓月好像正对他冷笑。
  6.下列对选段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小说选取了四个中秋晚特定的场景,将敬仁夫妇一家从小康之家到流离失所,从幸福美满的婚姻走向婚姻坟墓的变化过程展现在我们面前。
  B.“这都是天意,天降灾祸谁躲得过!……修修福等来世吧。”这是太太母亲不想让女儿伤心找借口安慰她的话,体现了对女儿的爱。
  C.“非常美”“他的女人难看”“她是非常丑陋”通过敬仁眼中太太的外貌变化,展现了他对太太由爱到厌的过程,折射出他的内心世界。
  D.作者将一个悲剧故事安排在中秋节,形成了强烈反差,加剧了作品的悲剧色彩,也强化了小说的主旨,体现了作者的高明。
  7.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小说中的“团鸭”“花瓶”等是具有象征和隐喻意味的意象,在敬仁太太眼中,“团鸭”象征了团圆,象征了完整幸福的婚姻生活。
  B.小说情节安排详略得当,中秋节吃团鸭、岳母与妻子的对话是详写,干姐去世、处理后事、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太太流产等是略写。
  C.小说全篇采用第三人称叙述,客观记录了人物的所见所闻所感,让读者自己判断,引发独立思考,增强了小说的灵活性和可读性。
  D.“一张瘦削惨白的脸……中间插了一股香。”通过外貌、神态、动作等细节描写,展现了干姐去世时的惨状,含蓄表达了敬仁内疚之情。
  8.文中画线的几处环境描写都写到了“月光”,试结合文本分析其作用。(6分)
  9.文学评论家夏志清先生评价这篇小说“在揭发旧传统的某些愚蠢观念上,《中秋晚》是可以跟鲁迅的《祝福》相媲美的”。请你结合文本具体分析本文揭发了哪些旧传统观念。(4分)
  二、(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午餐
  毛姆(著) 傅惟慈(译)
  我是在剧场看戏时见到她的,如果不是有人提过她的名字,我想我这次就认不出来她了。她满面春风地和我拉扯:“哦,好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都老了。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吗?你邀请我去吃了一次午餐。”
  我怎么能不记得。
  那是二十年之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巴黎拉丁区一间小公寓,收入刚好够维持生计。她读了一本我写的书,给我写了封信谈论这本书,表示很感兴趣。不久后我又收到她一封信,她说她要路经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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