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8100字,从实用的角度对湖南卷试题做了评析。
2006年湖南高考语文试卷评析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语文组
2006年高考已尘埃落定,对2006年高考试题(湖南卷)的分析讨论,语文科试题向来是最为热闹的。认真分析今年湖南省的高考语文试题,回顾2006年全市的高考语文复习,将我市四次教学质量监测和高考复习资料与2006年高考试题对比分析,不难发现,今年的教学监测试题和《高考大本营》的确可圈可点。
一、总体评价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湖南卷)的命题,延续了前两年的命题思路,在严格遵照《考试大纲》规定,坚持“三个有助于”,确保命题的检测功能,努力追求湖南卷“典雅、厚重、务实、创新”特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强化了命题的导向功能,试图通过试题的设置,更为有力、更为有效地推动中学语文教学改革。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湖南卷)命题,完成遵循了《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精神,将对试卷结构、题型、赋分作了适当调整:(1)选择题由由2005年(湖南卷)的42分调整为36分,非选择题由由2005年(湖南卷)的120分调整为114分。(2)第一大题语言知识及运用,由2005年(湖南卷)的6道小题,调整为4道小题,占12分。(3)2005年(湖南卷)第21题,独立为第六大题(文章赏析)。其他维持了由2005年(湖南卷)的格局:第二大题:现代文自然科学类文章阅读,共4小题,12分。第三大题:文言文阅读,共4小题,12分。第四大题:文言文翻译、古诗词赏析和古诗文默写,共3小题,21分。第1小题翻译,9分;第2小题,赏析,6分;第3小题,默写,6分。第五大题:现代文(文学类文章)阅读,共4小题,17分。第六大题:文章赏析,共1小题,16分。第七大题:写作,共1小题,60分。
对这种题型的变化,省考试院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2006年3月8日签发的,我们在三月八日就拿到并即时传达到各校。在3月18—19日的第三次教学质量监测时就完成按照新的试卷结构、题型、赋分进行命制试题,对各校备考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试题评析
(一)评卷抽样情况
一至三大题为单选题,共36分,占24%。全省平均分21.427分,得分率为59.5%,与去年持平。
第四大题,21分,全省平均得9.31分,得分率为44。33%。
13题,9分。全省平均得分5.12分,得分率为57%。
14题,6分。全省平均得分2.38分,得分率为39.6%
15题,6分。全省平均得分1.81分,得分率为30.16%。
第五大题,17分,全省平均得分5.22分,得分率为30.7%
第六大题,16分,全省平均得10.29分,得分率为64%。
第七大题,40分,全省平均得分40.57分,得分率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