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约32470字。
  阅览纷纭社会,提携考场作文
  1、珠海撞人惨案是一场精神上的矿难
  近来,我们见证了很多与矿难有关的悲惨故事,一条条原本鲜活的生命在漆黑的矿井中消逝,黯淡了一切光彩。我们知道,那些发生在地底的悲剧,多半是因为渗水、塌方等物理原因所致。然而环顾我们的街头,又有多少随时可能发生的悲剧?它们虽然发生在地面之上,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视之为“矿难”———精神上的矿难。
  11月5日下午,广州珠海的一名司机因工作生活不顺,驾驶一辆泥头车,在城东中学附近故意撞向路边放学的学生和过往群众,当场造成24人伤亡。(11月7日《广州日报》)类似悲剧几年前北京也发生过一例。一位生活失意的农民工劫了一辆出租车,在王府井大街上横冲直撞,同样造成多人死伤。
  显然,和物理上的矿难相比,由手持利刃或者踩足油门走上极端道路的人所制造的一起起悲剧,正是一次次“精神上的矿难”。因为制造悲剧者的精神崩溃了,于是其他人也跟着遭殃。
  尽管物质上的矿难常以数以百计的死亡数目骇人听闻,然而事实上,只要条件允许,这种“精神上的矿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将更恐怖,因为这种“零星的杀戮”无异于疯狂的个体针对社会的“恐怖袭击”。
  比较两种“矿难”,不难发现:前一种通常发生在地下,地点相对固定,而后一种则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前一种受难的是正在作业的矿工,后一种则可能是任何一个家庭,因为任何场合你都有可能遇到一个精神崩溃的人,并且深受其害;前一种属于生产事故,后一种则属于“生活事故”,生产可以停止,但是有生命的地方就会有生活。
  表面上看,这种袭击不需要任何信念的支援,有的甚至不需要计划,只为一时复仇或者报复社会宣泄心中的不满。而在潜意识里,那些以“弱者”自居的报复者终于找到一种做命运的主人、可以操纵他人(想象中的社会的替身)命运的报复的快感,即使那只是一瞬间。不知道悔悟的人,或许还会为自己终于扼住他人命运的咽喉而沾沾自喜。
  人之所以绝望显然更多是来自日积月累的挫折。具体到珠海这一恶性事件,骆某之绝望即是证明:一段破碎的婚姻、穷困潦倒的生活、不如意的工作以及积压在心头的种种愤懑,一旦遇到一点不可抗拒的不顺心,这种不顺心便有可能成为压垮他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这一点,似乎谁也没有料到。
  如果因此而说中国社会是一个不设防的社会,显然有悖事实。但就居住情况来说,抬头看看老旧的居民楼,几家几户的阳台和窗子没有镶上铁栅栏?为了防止小偷,人们把家修得像监牢一样密实。若是失火,恐怕想跳都跳不出来。而现在的新兴小区,通常也都有保安把守。保安们身穿制服,对出入其境者问东问西,你也不能说这个社会没有设防。然而精神上呢?当人们越来越醉心于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守卫时,是否更应该戮力同心为种种“精神上的矿难”设防?回想已经发生的种种此类悲剧,无论是必要的社会救济,心理危机干预,还是对社会公正的坚守与对弱者持之以恒的同情,这一切与其说是让那些潜在的绝望者活在希望之中,不如说是让整个社会活在希望之中。
  2、林高官发扬了醉酒社会学
  深圳“林高官”涉嫌猥亵女童案仍未落定。林嘉祥是否喝醉了酒,是一个屡次被提及的细节。
  事件最初曝光时就有过醉酒因素:那时林嘉祥的名字还没有出现,他被称为“白衣男子”。深圳警方表示:白衣男子饮酒过量……白衣男子喝多了,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最新的消息是,与林嘉祥一起吃饭的女子找到了,报道说,那不是林嘉祥的情妇。事发当晚,林嘉祥喝了8两左右白酒,该女子喝了2两左右,事后警方对林嘉祥抽血测试酒精,被证实为醉酒。抽血可以测出酒精含量,但是不是能够证实醉酒,我不懂。有的人喝一斤不醉,血中酒精有多少;有的人喝二两就倒,血中酒精又有多少?醉酒是一种身体紊乱行为,也是一种文化,至少在中国,这是成立的。
  醉酒作为身体紊乱行为,属于生理学;醉酒作为文化,属于社会学。生理学的醉酒,会有结论去说明其对神经反应的速度、准确性会有多大影响,对身体造成多大损害。醉酒后可能发疯,谓之“发酒疯”,这是醉酒生理学与醉酒社会学的中间状态。对醉酒行为采取何种态度,这就是纯粹的醉酒社会学问题了。醉酒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是“原谅”问题。如果没有醉酒,中国人是否能够理解“原谅”这个词,我觉得是一个问题。我们并不是一个能够宽恕的民族,独独对醉酒的人有着倾向于原谅的态度,这是一种“酒文化”。喝醉了,很多事情就可以原谅,而且似乎应当原谅。
  例如撒酒疯,如果撒出了什么恶劣行为,大家会认为比没有醉酒而造成的恶劣行为稍好一点,因为那是无意识的。林嘉祥掐女孩脖子时,醉没醉酒?法律并不承认人醉了酒就可以少负些责任,但社会心理上,会觉得醉酒发疯至少情节上比神志清醒时要轻一些,所以“白衣男子饮酒过量”,“酒醒后称什么都不记得”,这样的细节会在人们心理上产生反应,使人倾向于用醉人的标准去衡量掐脖子行为。醉人标准,就是比不醉的人低一些的标准。不醉的人不能掐女孩的脖子往厕所里拖,醉了的人也不能这样做,但毕竟是醉了,脑筋不清楚了,乱了,这比清醒状态下要易于理解一点。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反复强调“醉酒”的原因。只要接受这种醉酒社会学,事情就会围绕酒精而不是围绕是非来展开,完全的是非问题被部分地麻醉为喝酒问题。“醉酒误事”,这是一种教训,看看,是误事,事情被耽搁了,搞失误了,这总比“搞破坏”要好得多。你本来应当不掐人脖子,为什么掐了,醉酒了,事情搞错了,也不必深问。本来不该说“你算个屁,敢跟我斗”“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跟你们市长一样高”,但你能跟醉人去计较什么呢,他是说胡话,胡话是不作数的。醉酒的人,差不多是半个人,这可能是确实的。林嘉祥醉酒,做的事被人说成是禽兽之行,这是道德判断,而非法律定性,应属准确。但林嘉祥醉了,也没见他忘记自己的尊贵身份啊。“酒后吐真言”,大概也是醉酒社会学的一个结论吧。很想说,不要把注意力扯到醉不醉酒上面去,醉酒言行要原谅,这样的醉酒社会学应当终结。但是,想到这个社会大概只有醉汉还能吐些真言,我又犹豫了。
  3、台媒:将来将如何记载“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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