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镇涛先生在全国中语会第八届年会(武汉)上讲:“这次新课程标准重提‘积累’是错误后的回归。”这话似是而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2年4月第1版)提及“积累”一词的就有四次:“要使学生继续加强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能调动自己的语言积累,推敲、锤炼语言,……”“重视语文知识与能力的整合,重视积累感悟、熏陶和语感的培养,以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评价要有利于引导学生重视积累、体验和感悟……”可见,在过去,“积累”也是受到重视的。只是在新的课程标准里面,出现的次数更多了。无论是在初中的课程标准里面,还是在高中的课程标准里面,“积累”二字频频出现。所以,郑国民教授(国家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核心成员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的说法我很容易接受。他说:“新课标吸入了传统的成功经验,如积累、整体感悟、在语言实践中掌握语文。”
应该说,“积累”是语文学习的基础,语文水平得以提高的原动力。但是,到目前为止,还难以看到关于语文“积累”的系统研究。人们对“积累”的认识非常零碎琐杂,没有科学的体系,也没有足够多的实用有效的作法。
“积累”被再次写进新课标后,理应引起我们的充分关注。我们应该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地研究总结一下“积累”的内容和途径。
还是让我们回到《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版)看看涉及到“积累”一词的相关表述:
1.“高中学生身心发展渐趋成熟,已具有一定的阅读表达能力和知识文化积累,促进他们探究能力的发展应成为高中语文课程的重要任务。”(P2)
2.“能围绕所选择的目标加强语文积累,在积累的过程中,注意梳理。”(P6)
3.“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充分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获得独特的感受和体验。”(P8)
4.“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P9)
5.“能调动自己的语言积累,推敲、锤炼语言,表达力求准确、鲜明、生动。”(P9)
6.“学习古代诗词格律基础知识,了解相关的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丰富传统文化积累。”(P10)
7.“留心观察社会生活,丰富人生体验,有意识地积累创作素材,尝试创作小说、剧本,相互交流。”(P11)
8.“高中语文课程……应该继续关注学生的语言积累以及语感和思维的发展,……” (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