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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格式”作文法
湖北省武汉市文华中学王先海老师,是风靡全国的“人格式”作文法的创立者。他认为,虽说文无定法,很难强求一律。但万变不离其宗,各类文体大都有一定的基本结构——“格式”。作为中学生的作文基本训练,倘能循“规”蹈“矩”,由人“格”到出“格”,“死”中求活,当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下面,便是王老师总结出的一些常用作文“格式”。
甲、记叙文类:
(一)一般记叙文图示:
解说:所谓睹物思人法,
即由一件或两件有意义的“物”(①②)
引出一位或多位与该物有关的“人”(③)。
再进而联想到与该人(个体或群体)相关联的典型的一件(或几件)“事”(④⑤⑥),
从“事”中体现出(或概括出)该“人”的性格、品质(⑦),
最后回应点题,升华中心(⑧)。
如《一件珍贵的衬衫》。
所谓议论法,即通过对曾经对你的人生道路或思想转折有过较大影响或启发的某件事或某言某行(①)
生发议论,引发所记的“人”(②),
再进而联想到最能体现该“人”的性格、品质的几件“事”(③④⑤)
,从而概括出该“人”的性格及思想品质(⑥),
最后回应、升华(⑦)。
如魏巍(我的老师》。
(二)复杂记叙文图示:
1.联想法:
解说:所谓“联想法”,
A即由“人甲”(①)
B联想到“事甲”(②)。
C再联想到“人乙”(③),
D“事乙”(④),
E再进而联想到“人丙”(⑤)、
G“事丙”(⑥),
H而后或同中比异,或异中求同,突出某个体或概括出其共同特征(⑦),
I最后回应、升华(⑧)。
形象间往往表现为因果联系。
所谓“介绍法”,
即由甲(①)
介绍(或引出)乙(②),
由乙介绍(或引出)丙(③),
类推,最后仍归结到甲(①)。
形象间并不一定相互熟悉或有直接联系。如《猎户》:去访董昆,联想:董昆可像家乡的尚二叔?便介绍尚二叔;场长提议去访“百中老人”,又介绍“百中老人”,而“百中老人”又“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引出一部“猎经”,而后董昆方“千呼万唤始出来”。
所谓“直观法”,是将你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见到的几个不同人物自然地引入文章中来。
作者(或“我”)即文章线索。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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