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共18小题,约13170字。

  浏阳一中2016年下学期高二第一次阶段性测试
  语文试卷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答题卡请交监考老师,试卷请考生妥善保存(明天下午试卷讲评时要用)。
  第I卷 阅读题(75分)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宋代童蒙教育与前朝相比,最明显的特征是突破了门阀士族严格的等级制度,呈现出大众化的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宋代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强化,促进了庶族地主阶级与小农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奠定了广泛的社会阶级基础;宋代最高统治者提倡兴文教,用文人,改革科举制度,为宋代童蒙教育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开辟了现实途径。
  宋代童蒙教育对象,除了赵宋宗室子孙和一般官僚地主家庭的子弟以外,相当一部分是出身于平民的农家子弟。此外,历来位居四民之末的商人也非常重视对其子弟的教育。农工商各教子读书成为宋代社会的一道独特风景。
  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童蒙教育目的多元化趋向的形成。宋代童蒙教育除了以理学为核心的道德教化目的进一步彰显,以及为科举之预备目的进一步强化以外,童蒙教育为生计和职业准备的目的初步显现。由于科举考试竞争十分激烈,能及第者毕竟是少数,当人数众多的农工商子弟的科举之梦在屡试屡败中破灭时,其读书目的往往也随之发生变化。袁采在《袁氏家训》中明确指出: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宋代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促使童蒙教育重心下移至民间,童蒙教育出现了事实上的双轨制,即一是包括专为皇室、贵族子弟设立的官学教育系统,二是包括专门为广大中下层知识分子和普通百姓子弟设立的私塾、义学、家塾以及其他民间教化形式在内的私学教育系统。私学教育系统中接受教育的主要是人数众多的田夫牧子和工商小民,他们的天职‚无非辟土植谷,作巧成器,通财鬻货,因此,他们所读之书系杂字、《百家姓》之类。广大中下层平民及其子弟在常读熟记中了解五谷杂粮、农什器具、日用家什以及生产、生活方面的基本技能,进而达到上账不难等基本技能的掌握的目的。
  此外,宋代许多著名学者如朱熹、吕祖谦等,在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对蒙童进行一些自然、科学常识的教育,以培养博学、广闻的儿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宋代童蒙教育内容中不仅有云维何兴,以水之生。雨维何降,以云之蒸等自然常识,也出现了以欧阳修的《州名急就章》、方逢辰的《名物蒙求》等为代表的专讲名物制度、自然常识及科技知识的童蒙教材。
  宋代童蒙教育凭借其大众化的特点,不仅促进了整个宋代社会文化的相对普及和下层民众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上层精英文化向下层大众文化的传播和转变,对维护封建宗法社会的稳固和延续封建统治发挥了独有的文化效应。同时,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也开启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童蒙教育社会化普及化发展的先河。
  (摘编自郭娅《试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宋代童蒙教育呈现出大众化趋势的主要原因是,宋代教育突破了门阀士族严格的等级制度,普通百姓有了更多的受教育的机会。
  B.宋代童蒙教育的目的渐渐地发生变化,其原因之一是科举考试竞争激烈,大多数农工商子弟根本无法实现一举成名的梦想。
  C.宋代童蒙教育体系包括为皇室和贵族子弟等设立的官学教育系统,及面向广大中下层知识分子、普通百姓子弟设立的私学教育系统。
  D.宋代许多著名学者对童蒙教育做出过贡献,如袁采、朱熹、欧阳修等人,他们或提出过童蒙教育的理论主张,或编写过相关教材。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统治者对教育的大力提倡,激发了宋代人教育子女的热情,当时社会各阶层对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形成了宋代童蒙教育办学形式的多样化。
  B.“农工商各教子读书”反映了宋代童蒙教育对象非常广,除了赵宋宗室子孙、一般官僚地主的子弟外,还有众多的田夫牧子和工商小民的子弟。
  二、古代诗文阅读(41分)
  (一)文言文阅读(25分)
  (1)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至7题。( 19分)
  姚燧传
  姚燧,字端甫,父格。燧生三岁而孤,育于伯父枢。枢隐居苏门,谓燧蒙暗,教督之甚急,燧不能堪。杨奂驰书止之曰:“燧,令器也,长自有成尔,何以急为!”且许醮以女。
  年十三,见许衡于苏门。十八,始受学于长安。时未尝为文,视流辈所作,惟见其不如古人,则心弗是也。二十四,始读韩退之文,试习为之,人谓有作者风。稍就正于衡,衡亦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人。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钧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
  燧之学,有得于许衡,由穷理致知,反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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