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共22题,约14060字。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2022-2023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语文试题
  一、非连续性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生前预嘱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把“生前预嘱”当作“安乐死”的一种变体。虽说两者都是为了更少痛苦地结束病人生命,都带有“尊严死”的味道,但“生前预嘱”有别于“安乐死”。设立“生前预嘱”的目的,是让医院和医生放弃无谓抢救,让病人以一种趋近自然、也更宁静的状态走向死亡,“安乐死”则是要医护人员以无痛苦的方式终结病人生命。相比之下,前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如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机等人工设备,体现了病人在生命权选择上的自主性,也更容易避开横亘在安乐死前面的法律障碍。目前,仅有荷兰和比利时通过了安乐死立法,但多数国家的法律对“生前预嘱”少有禁止。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民法典也有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审视“生前预嘱”的本质,其实是尊重临终患者对医疗护理的自主权,保护和发展他们的生命权,与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冲突。2022年3月,国家卫健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和疾病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由此也折射出国家政策层面的变化,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已成大势所趋。
  (摘编自《“生前预嘱”写入地方立法:让死亡更有尊严》)
  材料二:
  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生前预嘱是预立医疗指示和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1976年,美国加州率先通过《自然死亡法案》,是全球首个制定生前预嘱相关法律的国家。随后,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出台类似法律。而在我国,在生前预嘱的立法上,深圳则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在深圳生前预嘱推
  1.下列关于“生前预嘱”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生前预嘱要求医院尊重病人的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强行施行病人要求之外的生命抢救。
  B.生前预嘱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然人享有生命权”的坚定维护与具体践行。
  C.生前预嘱充分尊重患者在生命权选择上的自主权,是安乐死的一种变体,传承了安乐死的所有优点。
  D.生前预嘱是对现代医学强行干预生命进程的一种拨正,是人们正视死亡、坦然接受生命离去的一种体现。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生前预嘱很少有被禁止的情况,是因为它避开了横亘在安乐死前面的法律障碍。
  B.生前预嘱在国外发展比较早,理论体系也非常健全。如美国早在1976年就通过了全球首个生前预嘱法案。
  C.刘瑞爽主任和李瑛会长二人对于生前预嘱的态度有所不同,刘主任的态度很悲观,李会长的态度则非常乐观。
  D.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现代医学去阻止老弱病死,而要学着去接受死亡也是生命的常态。
  3.下列最能支撑材料三观点的论据是(    )
  A.加拿大一退伍军人在瘫痪后求助政府帮他在家安装一个轮椅活动坡道,政府工作人员回应“可以提供安乐死”。
  B.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基层医务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刘贵芳,因看到太多为病痛所折磨的人,所以提议,尊重死者的意愿,安乐死应该在我国合法化。
  C.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陪审团一致认为就绝症问题质疑医生和患者的决定应判定为政治自杀。
  D.癌症患者萨拉和她的家人达成了共同意见:医疗组继续使用抗生素,但是,如果病情恶化,不要给她上呼吸机,也不再采取进一步的疗救措施。
  4.材料一的第二段,拿安乐死与生前预嘱并谈有何用意?
  5.结合三则材料,分析生前预嘱在更大范围推广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二、文学类阅读-单文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迫降沙漠(节选)
  ①我迫降在厚实的沙地上,等待黎明。那是一座金色的沙丘的顶点,月光洒下来,半明半暗,黑白分明。在这片光与影的荒凉工地上,笼罩着停工后的平静。我没有坠入无边无际的星空得感谢地心引力,把自己的重量交给地球这一事实让我感到安慰。
  ②我思考着自己的处境:迷失在沙漠中,危机四伏,孤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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