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考语文试题汇编

共23题,约15850字。

  湖北省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9月月考语文试卷
  考试时间:150分钟   试卷满分:150分
  温馨提示: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对应题目前面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无效。
  一、非连续性文本阅读(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关于大自然的乐音,古人说过“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此处的虫声指蟋蟀的鸣声。蟋蟀又称作蛐蛐、促织、秋虫,古书中也称“蛩”,在秋日里最为常见。甲骨文“秋”字上面的字形就是一只蟋蟀,是用候虫表达物候变化,反映时序更易。老杜诗《促织》写道:“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蟋蟀的鸣唱似乎总是与秋风萧瑟联系在一起,又如贾岛诗《夜坐》写道:“蟋蟀渐多秋不浅,蟾蜍已没夜应深。三更两鬓几枝雪,一念双峰四祖心。”古诗词中,以蟋蟀作为寄托秋思的对象,就如梅兰竹菊的题材,已是一种近乎程式化的修辞。
  在人类前现代时期漫长、清寂的夜中,蟋蟀悦耳怡人的声响,穿透了暗哑的暮色,为忙碌或闲适的日子点缀了许多逸趣。对于蟋蟀歌声的欣赏,中西之间是相通的。蟋蟀是人类居所里常见的伴侣物种,秋天,蟋蟀由野外迁至室内,《诗经》中写道“蟋蟀在堂,岁聿其莫”(《唐风•蟋蟀》),以及“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豳风•七月》),可见这种小虫不惧登堂入室,成为人们家里的常客。对此,西方诗人有同样的认知,英国诗人济慈的诗歌《蝈蝈和蟋蟀》将蝈蝈与蟋蟀的叫声并举,盛赞了两种鸣虫的歌声。前者的声音发生在炎炎夏日,在草丛中阵阵传来,称颂了“夏日盛宴的喜悦”,后者的声音则发生在寒日的炉火旁,与家中的温暖联系在一起:
  大地之诗不曾间断,
  孤寂的冬夜,寒霜冻结,
  四周静无声息,炉边响起了
  蟋蟀的歌声,室中的温暖
  让人醺醺欲睡……
  蝈蝈与蟋蟀标识了自然的节奏,将一年四季的轮回付诸一声声婉转悦耳的吟唱。为此,诗人将它们的歌唱誉为“大地之诗”,寓意了自然的生生不息。而在中国文化里,蟋蟀丰富的意旨也表达了古人对于自然造物以及天人关系的思考,充满了人情与趣味。王世襄先生写道:“好蛐蛐一盆一盆地品题、欣赏,观察其动作,体会其秉性,大可怡情,堪称雅事。”这样的乐趣微妙又难以捉摸,非得浸淫在这一文化中良久,耳濡目染才能略知一二,无异于不为外人道的秘密。
  相对于中国诗歌中的秋思,蟋蟀的叫声在西方更多地与欢快的情绪联系在一起。法布尔对蟋蟀的歌声情有独钟,在他看来,鸣虫之中,蝉声太过嘈杂,蝈蝈之声太过轻小,唯有蟋蟀之声嘹亮而不喧闹,还有起伏变化,悠扬婉转,惹人喜爱。这也符合西方民众对于蟋蟀的判断——这是一种让人快乐的虫子。实际上,“快乐如蟋蟀”成了英语中的一个约定俗成的习语,大概是因为蟋蟀的歌声清脆悦耳,并且蟋蟀喜欢呼朋引伴,在草丛中一唱一和,让人心情大好。所谓声无哀乐,蟋蟀的叫声只是客观存在的声音,原本并无悲伤或欢喜之说,是人为它赋予了主观的想象。王世襄先生在《蟋蟀谱集成》中称雄蟋蟀的叫声为“低唱求爱之曲,‘唧唧……油,唧唧……油’,其声悠婉而弥长,真好像在吟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不仅‘油’、‘洲’相叶,音节也颇相似。”不过,这种拟声赋意的方式恐怕是西方人无法领会的了。
  蟋蟀是一种和人的世界密不可分的小虫,它们似乎不甘寂寞,一心要分享人类邻居的悲欢。18世纪的英国诗人威廉•柯珀(1731—1800)在《咏蟋蟀》一诗中写道:
  住在我室中的小友,你怀着满心的欢喜,
  在厨房的壁炉上鸣声唧唧,
  无论身处何处,
  你都是好事将临的预兆,
  用你轻柔甜蜜的歌声,
  回报我为你提供的温暖的巢……
  诗中的厨房、壁炉和巢都是鲜明的家的意象。在英语中,“壁炉”一词所表征的炉火和温暖具有极强的感染力,蟋蟀由此代表了宁静、安逸的家园,表达了家庭作为恒定不变的港湾的信念。在狄更斯的小说《炉边蟋蟀》中,蟋蟀的叫声指向的是“家的圣坛”,家、炉火、水壶和蟋蟀这些看似卑微的意象串联成了关于家的想象,在变动不居的世界稳固如磐石一般。故事中的人物说:“这里是我的幸福的家,约翰;为此,我爱那只蟋蟀!”即便是卑微、狭小的家,也是一座圣坛。
  不过,在狄更斯的时代,家与蟋蟀的联系已经不再牢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割裂了居住环境与土地的关联,乡野也逐渐远离人们的生活。对于身处现代都市的人而言,蟋蟀的吟唱具有了怀旧的色彩,这是对传统生活方式的怀念。人们与田园式的生活日渐疏离,来自自然的精神慰藉也逐渐离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派诗歌代表作《荒原》中,诗人艾略特将蟋蟀的叫声作为一种源自过去生活的安抚的乐音:“枯死的树没有遮荫,蟋蟀的声音也不使人放心,礁石间没有流水的声音。”精神的荒原里,草木凋零,蟋蟀之声也渐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蟋蟀来自一个生意盎然的世界,所代表的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代表了一种饱满、自足的精神状态,艾略特由此表达了现代生活的异化。在人们关于家乡的梦里,常有蟋蟀歌声的旋律,就像魂牵梦萦的乡音,表征了难以割舍的羁绊。
  蟋蟀被载入中西的诗文之中,但同时又是一种容易被忽略的伴侣物种,它的身影总易被遮蔽在诸多大型生物之下,对于它的考察恰可以从一个小小的角度拓宽我们对于人与自然之关系的理解。当代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创造了“恋生性”一词来描述人与自然生物之间天然的亲近感。或许对于蟋蟀的热爱,对于花鸟市场售卖的各种鸣虫的兴趣,正体现了我们潜意识深处“恋生性”的一面。再者,它的唧唧之声,看似微弱却总能击中我们心中某个柔软的地方,可以超越时空的区隔,沟通古今中外共有的情感或精神体验。
  (摘编自《光明日报》秋意与故园:中西文化中的蟋蟀)
  1.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诗人济慈将蟋蟀与蝈蝈的歌唱誉为“大地之诗”,因为它们通过一声声婉转悦耳的吟唱来体现了一年四季的轮回。
  B.蟋蟀的叫声总是与欢快的情绪联系在一起,蟋蟀之声悠扬婉转,惹人喜爱,是一种让人快乐的虫子。
  C.蟋蟀与家园密不可分,在文学作品中也能代表宁静安逸的家园,表达了家庭作为恒定不变的港湾的信念。
  D.作者认为,尽管蟋蟀是一种容易被忽略的伴侣物种,但是人们恰可以从一个小的角度来拓宽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意象是客观物象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如提到明月会想到思乡,提到柳树会想到送别,提到蟋蟀的声音会想到萧瑟的秋风。
  B.“这样的乐趣微妙又难以捉摸”“无异于不为外人道的秘密”,可见中国文化里蟋蟀表达的人情与趣味是西方人所不能理解和体会的。
  C.从“蟋蟀的吟唱具有怀旧色彩”可以看出这是人们对田园式生活的怀念,是艾略特将其作为一种源自过去生活的安抚的乐音的基础。
  D.在中西方文化中我们将情感寄托在蟋蟀这一物种上,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体现了当代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所说的“恋生性”。
  3.下列诗歌中的“蟋蟀”最能代表秋思的一项是(   )。(3分)
  A.机杼蛩声里,犁锄鹭影边。吾生一何幸,田里又丰年。
  B.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玉衡指孟冬,众星何历历。
  C.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D.布谷布谷解劝耕,蟋蟀蟋蟀能促织。州符县帖无已时,劝耕促织知何益?
  4.请简要说明文本中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4分)
  5.袁行霈先生认为:“中国诗歌艺术的发展,从一个侧面看来就是自然景物不断意象化的过程。”结合材料,概括出文中“蟋蟀”的审美内涵。(6分)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1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酒香戏外
  曾瓶
  高明远在轩辕宫附近开酒坊,既酿酒,也卖酒。高明远卖酒有规矩,每天最多卖三十斤,每人最多卖二斤。每天卖完酒,高明远就去三泸茶园。
  高明远去三泸茶园看戏,买票,有讲究。如果是陈三卿的戏,必买一个好位子,似乎离陈三卿越近越好,不怕花钱。如果没有陈三卿的戏,不管是哪个名角,都花最少的钱,进园即可。
  相传、陈三卿刚到三泸茶园演出,因相貌平平,脸上还有麻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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