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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如此“玩”诗歌
——评程少堂《你是我的同类》课堂实录
杨先武
去年10月,深圳市举行了一次初中语文新课程优质课大赛,参赛者中有四人执教的是同一首诗《你是我的同类》。由于“兴之所至”,市教研员程少堂先生也当场给与会者上了一堂示范课,课题仍是《你是我的同类》。这堂课赢得了不少人的喝彩,并被誉为“大开眼界”、“大获成功”的一堂课,程先生本人在课后访谈中也把这节课视为自己的“经典课”之一。但看完课堂实录,笔者却实在不敢恭维。
程先生这堂课以吟诵开始。在指导学生朗读了几遍诗歌后,便让学生研讨什么是诗或诗意。由于学生的回答不着边际,教者不得不自下结论:“诗或诗意就是曾经使我们的内心得到感动的,使我们的精神境界得到提升的那种东西。”接着便以“妈妈对你说‘宝贝宝贝’”和“奶奶说‘乖宝宝’”为例,说明“那就是诗”,“就叫有诗意”,甚至“捡了个钱包还给别人”也叫“有诗意”。进而指出:“生活当中感动我们的,提升我们精神境界的东西就是诗。”读到这番话,笔者真不知道学生是否会产生这样的认识:原来诗是十分简单的东西,也许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就是一首好诗(它能使母亲的“内心得到感动”)。的确,生活中许多美好的东西都富有诗意,或者说像诗一样的美,但这决不能等同于文学作品中的诗或诗意,不应该把它们混为一谈,更何况这和欣赏诗歌并没有什么关系。
在研讨完“诗意”后,这堂课进入了最重要的环节“仔细品味,把玩诗歌”。按程先生的说法,就是“和同学们一起玩一玩诗歌”。而所谓把玩,就是“变着花样欣赏”。教者首先让学生“变标题”,将“你是我的同类”变为“我是你的同类”。应该说,变标题对于学生理解这首诗确有一定的帮助,至少让他们懂得了这首诗是“母亲写给孩子的”,突出了孩子(“你”)在母亲(“我”)心目中的分量。但接下来的“变”就明显是对学生的误导了。
程先生先让学生回答“什么是诗眼”,然后指出这首诗的诗眼是最后一句“不是吗,孩子”。紧接着便要求学生完成换词的任务:“根据诗的内容来看,你认为这个‘孩子’可以换成哪些词?道理何在?”可学生的回答却是“最好不要换”,因为“孩子是母亲心里的一块肉,在母亲的心里孩子是最为重要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孩子’是不能以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