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学什么
1. 学习本文中一些名词的活用和指示代词“其”的用法。
2. 在诵读中理解文意,把握文章的叙事脉络,体味文章的情味。
3. 再通过理清情节、揣摩语言来认识狼的本性和屠户的心理行动的变化过程,正确认识人与狼斗智斗勇的矛盾冲突,最后通过议论段的研读来把握文章的主题。
你知道吗
1.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别号柳泉,山东淄川(今淄博市)人。他生在一个书香家庭,从小热衷功名,并在19岁时接连考取县、府、道的第一名,名震一时。但此后屡试不第。31岁时,他迫于家贫,应聘为宝应县知县孙蕙的幕宾,整天和“无端而代人歌哭”(《戒应酬文》)的应酬文字打交道,大违素志,次年辞幕回乡。此后主要是在“缙绅先生家”设帐教学,直到70岁才“撤帐归来”。这40年间,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终究还是个穷秀才。71岁他才援例出贡,4年后便死去了。穷愁潦倒的一生,使他能接近和熟悉劳动人民,同情他们的疾苦,对科举制度的腐朽、官场的腐败、社会的黑暗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这些在他的作品中都有充分的反映。
2.背景材料
《狼》是一篇短篇小说,选自《聊斋志异》中的《狼三则》。《狼三则》写了三个故事,课文选的是第二个故事。这个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文字浅显简练,寓意较深,很适合刚刚接触文言文的初中学生学习。《狼》虽不是《聊斋志异》中的最重要篇目,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作者的进步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
文章的议论部分写得十分精要,表达了作者鲜明的爱憎情感,对于善于变诈的恶狼终于逃不脱灭亡的命运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嘲笑。这也是作者对社会上那些凶狠、狡诈的恶势力的揭露与鞭挞,藉此鼓舞善良人们起来同恶势力斗争。
蒲松龄在《狼三则》结尾处评道:“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这里的“残”正是“针锋相对,坚决斗争”之意。对于凶暴的狼和狼一样的恶势力,只能用“残”,舍此别无他法。
3.题目解说
这是我国著名文言短篇小说作家蒲松龄写的一篇小说,是从他的著名小说集《聊斋志异》的《狼三则》中选出的一则。这一则短文只有200多字,但叙述了故事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写得既紧张曲折,又很完整,并在叙事的基础上以议论点明文章的主题:对像狼一样的恶人,无论它怎样狡诈,都不要被它迷惑,而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争取胜利。体会屠户奋起拼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义。
自读课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一:一个,文言文中数词后通常不再带量词。屠:动词作名词,“屠夫”、“屠户”。晚:晚上。归:归来,回来。担:(挑的)担子。尽:完尽、光。止:同“只”。剩骨:剩下的骨头。>途中两狼,缀行甚远。<途中:半路上,路途中。缀:本义为连结,文中是“紧跟”的意思。行:行走。甚远:很远。>[一个屠夫天晚回家,担子中的肉都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半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开头简述,“一屠”晚归”,路遇“两狼”。作品以极简洁的行文,交待了时地、事件和“角色”,突出了“人”与“狼”狭路相逢,必有一搏的惊险气氛,又暗示了“一屠”对“两狼”,力量对比中“人”处于劣势。而“狼”“缀行甚远”,究竟要干什么,显然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