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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教学与审美教育
湖北省汉川市教研室 熊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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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已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4月正式出版,令语文教育界欣喜万分。它与以前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相比,更加突出了语文审美教育的功能。《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提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这就明确了语文课程肩负审美教育的使命,肯定了语文审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一部分的重要地位。在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又要求:“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具体指出了高中语文课程审美能力培养的核心所在。
古典诗词与现当代诗歌作为饱含人文素养、积淀传统文化和浓缩审美情趣的阅读文本,已越来越受到重视。加上近年来高考语文“古诗鉴赏”考题不菲的分值,客观上也推进了诗歌教学。但是,总观和反思当前的高中语文诗歌教学,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重内容分析轻诗歌诵读。面对经典的古典诗词和优秀的现代诗歌,课堂上很少听到琅琅书声,很少感受声情并茂的氛围,教师生怕多把时间给学生用来反复吟诵,用心体会,取而代之的是教师占据主动地大段大段地分析讲解诗歌的意象选用、意境塑造、主题表达、语言技巧等,这种用所谓的“启发”直接代替学生的理解的做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丧失了阅读教学的本质。二是重知识传授轻语感培养。教师热衷于对诗歌中所运用的比喻、拟人、通感、象征等修辞手法和写作方法大作讲授,而忽视了学生对诗歌文体感、语体感和字词句的敏感能力的培养,即语感的培养。特别是忽视了对诗歌中一些具有双重或多重意味的关键字、词、句的品味,即审美感知力的敏锐性的培养。韩军特级教师认为: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的阅读特别强调“感性、感觉、感悟”。(《人民教育》2004年第2期)笔者认为,对诗歌中一些具有多重意味的字、词、句的敏锐感是培养语感的核心所在,而对字、词、句的敏感主要是靠在语境中读出来的,品出来的,悟出来的,而不是靠对字、词、句的分析出来的。这正是语文教学的优良传统,即涵泳、品读、悟读、品味等,值得我们大力弘扬。三是重单调讲述轻学生活动。课堂上较常见的是教师单调枯燥的讲述,课堂死气沉沉,学生人云亦云,缺少自己独特的感受和体验,更缺少审美创造活动,教师应将教师讲授与学生活动结合起来,用语言、动作、演示、答疑、讨论、表演、师生创作等教学手段代替单调枯燥的讲述,把课堂教学组织得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