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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语法知识——词类活用
定义:词类活用是指某些词临时改变其基本语法功能去充当其他词类,或者基本功能未变而用法比较特殊的现象。
词类活用是古汉语的重要语法特点之一,主要包括名词、形容词、数词用作一般动词,名词作状语,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等。
汉语的词类和句法成分(主谓宾定状补)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但是我们可以将大多数情况下词类与句法成分间的对应关系总结如下:
词类活用判断方法:如果在文言文句子中,某个词充当了不常见的句子成分,或者具有特殊的语法功能,那么可以将其判断为词类活用。
高中阶段常见的词类活用现象有以下几类。
(一)名词活用作动词
在现代汉语中,名词主要充当主语或宾语,后面是不会直接带宾语的,但在文言文中却经常出现名词直接带宾语的现象,这就是名词活用作动词。活用以后,名词变成了相应的动词。在翻译时应把活用的名词翻译为相应的动词。
1.两个名词连用
现代汉语中两个名词连用,两者之间可以是并列关系(如“报纸杂志”),也可以是偏正关系(如“中国地理”)。在文言文中,如果两个名词形成主谓关系,那么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如果两个名词是动宾关系,那么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鸿门宴》)
分析:“籍”和“吏民”皆为名词,构成动宾关系,故“籍”为动词,译为“登记”。
2.副词(或能愿动词)+名词
被副词、能愿动词修饰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①范增数目项王。(《鸿门宴》)
②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劝学》)
分析:①句中“数”为副词(多次),在句中只能修饰动词,作状语,“数”修饰了名词“目”,故“目”为动词,译为“使眼色”。“能”为能愿动词,后面跟动词,故“水”活用为动词,译为“游泳”。
3.所+名词
助词“所”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①太守即遗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桃花源记》)
②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庖丁解牛》)
分析:“所”的用法一般是“所+动词”构成名词性短语,作宾语。故①句中“志”为名词,活用为动词,译为“做标记”。②句中“履”本义为“鞋”,此处活用为动词,译为“踩踏”。
4.名词+代词
代词前边的名词活用作动词。
如: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醉翁亭记》)
分析:“名”为名词,“之”为代词,构成动宾关系,故“名”为动词,译为“给……命名”。
(二)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1,形容词+宾语
现代汉语中形容词作谓语是不带宾语的。在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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