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0480字。
14.1《故都的秋》同步练习(含答案)
一、文学类阅读-单文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②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橡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④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带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⑤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⑥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利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穿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央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⑦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混混沌沌:迷糊不清,不分明。这里指南国的秋意不明显,南方人对秋的感觉不强烈。
B.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漏下来:指日光从树叶间穿过,形象地写出了秋日早晨的阳光柔和,庭院清静的特点。
C.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啼唱:指北国秋蝉的叫声,能让人感受到北国之秋生机与热闹的一面。
D.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利索落地下起雨来了。息利索落:模拟细小琐碎的雨,突出北方的秋雨来去迅速,使天气变化明显的特点。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切景语皆情语。作者对著名景点一笔带过,却对平常景象工笔细描,这是情感表达的需要。
B.“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好就好在这念错的“层”字说出了秋意随秋雨渐凉的过程。
C.文章结尾通过一组形象的对比,突出了北国之秋比南国之秋色彩更浓烈,给人的回味更隽永。
D.作者认为秋和中国人的关系比外国人更加密切,原因是只有在中国北方才能感受到秋的深味。
3.为了饱尝故都的秋味,作者不远千里而来。作者通过描写哪些秋景来突显故都的秋味,请分别用一句话简要概括。
4.本文题目为“故都的秋”,可第二段却在写“江南的秋”,请结合文意,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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