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4850字。
14.1《故都的秋》同步练习
一、文学类阅读-单文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1)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2)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3)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4)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5)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
1.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了作者的情感。
C.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到好处。
D.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2.选文中,两次写到声音:一是“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是“秋蝉的衰弱的残声”。对这样写的作用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两种声音的描写,巧妙地告诉读者,北国的秋天有“清、静、悲凉”的一面,也有生机勃勃的一面。
B.两种声音的描写,其实没有什么可探究的,就是写实而已,这两种声音那时那地确实有。
C.两种声音的描写,很好地写出了北国秋天景色的多样性,不然,就显得单调而乏味。
D.两种声音的描写,以声写静,更能让读者感受到北国秋天的“清、静、悲凉”。
3.题目是故都的秋,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宕开一笔先写江南之秋?试分析。
4.本文是写景散文,为什么在第(12)段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平的四季
郁达夫
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之后,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季节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北平的冬天,冷虽则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
我曾于这一种大雪时晴的傍晚,和几位朋友,跨上跋驴,出西直门上骆驼庄去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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